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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治死病人抛尸 非法行医获刑十年
作者:杜云发 郝绍彬  发布时间:2014-06-19 15:22:58 打印 字号: | |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江湖医生给病人输液后死亡,并将病人尸体抛到荒野乱石中。近日,重庆市綦江区法院对这起非法行医案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王官焱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始王官焱擅自在重庆綦江区东溪镇开设诊所,无执业资格非法行医。

    2013年5月30日下午14时许,张某到王官焱诊所看病。王官焱见张某有浮肿现象,诊断张某患有类风湿病,就给张某扎银针,手肘处贴膏药,还给张某输了一组甘露醇和醋酸地米松钠液体。

    随后,王官焱没有做皮试给张某输了一组头孢曲松钠和葡萄糖液体。几分钟后,王官焱发现张某有过敏反应,拔掉输液针头,给张某打了一针肾上腺,张某仍然处于昏迷状态。 王官焱见状,给张某输了葡萄糖液体,并给张某掐虎口、按胸口抢救,无效。王官焱用听诊仪测张某的脉搏,发现张某收缩压为40、舒张压为10,判断张某已经死亡。王官焱趁诊所无人将张某抱到楼梯间藏匿。

    次日凌晨2时许,王官焱用摩托车搭载张某尸体,将其藏匿于20多公里外的綦江区打通镇马颈村一乱石丛中。 2013年6月20日,王官焱在张某亲属的要求下,带领张某亲属到藏尸现场,找回张某尸体。王官焱赔偿张某家属3万元。

    綦江法院审理认为,王官焱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进行非法行医,并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 一审宣判后,被告王官焱没有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来源:重庆五中院
责任编辑:渝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