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将近,这也是重庆市高院联合重庆市高速公路执法总队开展针对被执行人车辆上“黑名单”实施扣押措施集中执行活动的最后一周。南岸法院执行局领导对此次活动高度重视毫不松懈,为了更好的配合高院“迅雷”活动,为将执行工作落到实地,我院认真总结首次行动成功的经验和不足,对本次行动步骤及方案作了改进,制定了更加严密的部署,干警们坚守岗位在最后一周的活动中圆满收官。
2015年2月3日,我院与巴南法院共同驻守在渝黔高速路G65收费口,对可能经过的应采取查封措施但未实际扣押的车辆严阵以待。当天上午10时,我院四名干警与往常一样坚守在巴南高速路口收费站,下午14时50分,高速公路执法大队G65巴南收费站执法室电脑系统突然开始报警,之前出现报警的情况既有高速路的违法车辆报警,也有我们法院报送的查封车辆出现报警,但不论是哪一情况,我们的干警都以最快的速度赶去,准确、有效率的将报警提示将要通过的车牌号输入我们自己的工作电脑中查询以确认是否为待查扣车辆。这次没有让我们空手而归,这辆车牌号为渝A30Y11的深蓝色路虎正是待查扣车辆。这时两名执法室内的干警立即通过对讲机通知另两名站在收费口的干警,告知其对将要驶入的车牌号下令拦截行动。14时53分,该深蓝色路虎车从南坪方向驶入收费站口准备取卡进入高速路之时,四名干警和高速公路的一名执法人员一同上前要求驾驶员靠边停车。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员首先出示工作证并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收取两证后再通知驾驶员及同行的两名乘客下车。在法警队长的指挥下,车辆由一名法警开至执法室旁停放,为防止意外情况发生,我院的警车和高速公路的执法车辆一前一后的停在被扣车辆的前后方。车上三名男子下车后表情十分茫然以为有什么大事,执行员将三名乘客带进执法室作扣车行动的解释。经三名乘客说明,该车是向朋友借来开的,对于车辆待查封的情况毫不知晓,向三名男子了解完情况,我院执行局唐队长、夏法官耐心同他们解释讲清楚该车辆目前状况,三名男子态度友好表示愿意配合工作。2015年2月3日下午15时,我院执行局干警再次成功查扣被执行人车辆。15时50分所扣车辆开到南岸法院停车处,为了提供案外人的基本便捷,执行员用警车将三人送到南坪后,三人自行离去。16时16分,该车的执行案件受理法院九龙坡区法院指挥中心两名干警到我院办理了查扣车辆的交接手续,据悉,该车车主石林在九龙坡区法院有两个案件未结,总共涉案金额高达206万元,本次成功扣 车对案件的执行起到很大的协助。又一次有效的扣车行动更加鼓舞了我们办案干警的士气,哪怕在寒风中伫立再久,只要有一次的成功我们的付出都是值得!
面对“执行难”这一久攻不克的顽疾,“高速扣车”行动,是我院继报送失信人名单后又一有效执行措施,近期开展的专项执行活动的实际效果越来越理想,我们将继续争取与各相关联动单位实行信息双向链接,扩大执行信息获取范围,增强执行财产查控能力,提高执行效率,进行多层面的综合治理,全面挤压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义务者的生存空间,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整体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