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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里帮忙暗里诈骗被判刑
作者:陈云  发布时间:2016-12-21 08:56:16 打印 字号: | |
  明里帮助病人,暗里却诈骗病人钱财。近日,綦江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阮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责令退赔被害人相应经济损失。

  2016年4月12日3时许,被告人阮某某到綦江区被害人霍某某家里,帮忙将其丈夫王某甲送上救护车后,趁霍某某家里只有其不满10周岁女儿王某乙,遂再度返回,对王某乙谎称霍某某让其帮忙拿钱到医院,王某乙信以为真,遂同意。

  后阮某某到卧室拿走王某甲衣服钱夹及霍某某挎包里的现金4400元、柜子抽屉里的黄金项链一条、旧版人民币若干。

  2016年4月14日23时许,民警在网吧将阮某某抓获,并当场从其身上查获黄金项链一条、旧版人民币若干,后返还给被害人。经鉴定,该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3960元。被告人阮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据了解,被告人阮某某因犯盗窃罪,于2014年12月8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二十日,2014年12月20日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阮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836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阮某某在有期徒刑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被告人阮某某骗取病人钱财,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阮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依法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綦江法院
责任编辑:渝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