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深化执行改革健全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的意见——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进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提升执行的效率和威慑力。执行工作五年纲要的发布不仅为执行警务保障工作提供了顶层设计,也为司法警察队伍建设拓展了实现路径。各级法院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司法警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全力助推司法警务工作实现新突破,努力打造一支司法警察铁军。
丰富职业发展路径,促进队伍建设革命化。《纲要》明确建立健全执行司法警察任职资格条件、招录、晋升、转岗等制度规范,优化执行队伍构成,提升执行队伍素质。一直以来,司法警察的职业发展路径较窄,职业吸引力不足,面临着人员素质不高、年龄偏大、进出口不畅等问题。执行法警作为司法警察职业发展的一条新路径,通过本次纲要的颁布,进一步予以确认和规范,有利于在司法警察队伍内部拓宽职业发展路径,提升司法警察整体法律素养,培养一批法律素养高、警务技能强、执行业务能的专业执行法警队伍,为以后司法警察专业化分工打下坚实的基础,为司法警察队伍革命化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明确管理使用模式,促进队伍建设正规化。《纲要》明确“编队管理、派驻使用”的基本原则,确立派驻执行机构的司法警察由警队统一管理,执行机构调度使用,两部门共同考核、培训的管理使用模式。为解决现实工作中执行法警管理权限不明、教育培训不多、责任追究不力、履职效能不高的问题提供了制度支撑和模式指引,更加强化了执行法警的身份意识和归属感,有利于加强司法警察队伍正规化建设。
拓宽职业准入渠道,促进队伍建设专业化。《纲要》明确执行机构符合条件的在编法官助理、书记员可以转任司法警察,编入警队管理。随着法院工作分工的细化,司法警务工作也面临着专业化分工的要求,执行警务保障工作作为专业性较强的司法警务工作也需要更加符合工作特点的人员来承担。让符合条件的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进入司法警察队伍,有利于提升司法警察队伍整体法律专业素养,更好地把握执行工作规律,提高执行法警解决执行工作实际困难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也促进现有司法警察队伍的革新,有利于加强司法警察队伍专业化建设。
拓展司法警察职权,促进队伍建设职业化。《纲要》明确赋予司法警察在执行警务保障中体现执行工作要求的执法权限,发挥司法警察采取强制措施、打击拒执行为、收集证据等作用,提升执行效率和威慑力。赋予司法警察相应的执法权限,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强制性,是执行工作强制性的必然要求,也是强化司法警察警察属性的重要手段,更是可能成为司法警察职权发展的突破口,有利于增强执行工作防范重大风险的能力,提高司法警察职业认同感,提升司法警务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司法警察队伍职业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