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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中院依法公开宣判刘晓玲故意杀人案
作者:重庆五中院  发布时间:2019-10-18 14:19:17 打印 字号: | |

20191018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晓玲故意杀人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晓玲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重庆五中院
责任编辑:渝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