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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重庆一男子猥亵儿童被判刑7年
作者:记者 刘洋 通讯员 钟丽君 刘天柱  发布时间:2019-12-04 10:28:43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趁车上人多拥挤之际,龙某借机侵犯两学童隐私部位。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龙某上诉,维持其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的原审判决。


    2019年5月,被告人龙某趁公交车上人多拥挤之际,用手分别侵犯了其身旁两学童的隐私部位。两学童到校后告知老师情况并报警。庭审中,被告人龙某辩称其不是故意实施侵犯行为,而是人多拥挤无意碰到。被告人龙某辩解理由未被采纳,法庭一审以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被告人龙某不服判决上诉,重庆五中院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渝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