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里是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请讲!”
“您好,我是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徐律师,我们想申请尽快扣划九千多万案款,并在三月底前支付给我当事人,以便尽快复工复产。”
“好的,我马上调取案件相关材料核实情况,之后再跟您沟通。”
我挂掉电话,看着日历上的3月25日,心想要在三月底前扣划并支付,留给我的时间可不多。再看看手中刚拿到的案卷,申请执行人住所地上面赫然写着湖北省武汉市,脑海里顿时浮现出武汉人民和企业为了全国抗击疫情做出的重大牺牲和奉献,我内心倍感沉重又充满了力量。
阅卷后我发现,本案案情复杂,起诉标的金额近2.4亿元,在审理阶段历经多次调解,先后进行过五次保全。经过快速对接保全程序、梳理执行财产,发现确实还冻结有被执行人一亿多元银行存款。
我立即向合议庭汇报案情要点。合议庭经研究后认为,双方企业均面临疫期复工复产问题,需快速、准确、高效予以执结。可在准确判定执行金额的前提下善意执行,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审慎采取执行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因执行本身给被执行人企业复工复产带来影响。而根据相关判决内容,只需当事双方对互付款项品迭后,确定被执行人应付金额可以在保全冻结款内足额扣划即可。
我将合议庭研究制定的执行方案告知双方当事人,双方均表示满意并愿意全力配合。
疫期办案,当事人身处异地,电话、办案系统短信平台和微信成了我与双方联系的主要方式。
频繁地沟通交流过程中,收获的不仅是案件办理的快速进展,还有当事人双方之间以及对我的信任进一步增强。
26日,我们便完成了双方互付款项的品迭以及被执行人应付金额九千多万元的确定。我根据双方确定的具体金额快速制作执行裁定书的同时,于当日优先解除了对被执行人其他财产的查控措施,满足其复工复产的正当需求。
27日一早,我与同事赶往银行一网点进行案款扣划。不料网点在进行装修,我们立马转至其临时办公网点。借助本院与重庆市银行业协会建立的联席会机制,通过该银行法务联络员积极协调配合,于当天中午12点前成功完成账户解冻、全部9000多万案款扣划以及剩余1000多万元款项返还等工作。
至此,三天时间,因为当事人对法院的信任,因为本院干警的积极担当作为,9000多万元案款快速执结到位。申请执行人从武汉寄来锦旗,被执行人亦送来了感谢信,感谢法院高效执行助其复工复产。
看着日历上定格在27日星期五,我想我可以过个平静的周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