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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中院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作者:重庆五中院  发布时间:2020-08-24 09:20:53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本部门是国家审判机关,在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南岸区、綦江区、巴南区、江津区、永川区、荣昌区行政区域内依法对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依法决定国家赔偿,行使审判监督等。

(二)机构设置。本部门内设20个职能部门,分别是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行政审判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审判监督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局、研究室、审判管理办公室、政治部、办公室、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29,103.43万元,支出总计29,103.4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07.68万元,增长46.3%。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装修及信息化建设经费。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23,54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4.22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装修及信息化建设经费。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543.84万元,占100.0%。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5,559.59万元。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29,044.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08.06万元,增长102.6%。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装修及信息化建设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1,416.01万元,占39.3%;项目支出17,628.2万元,占60.7%。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5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00.37万元,下降98.9%。主要原因是2019年消耗了2018年结余的中央基建专款,另结余装备经费。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103.43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207.68万元,增长46.3%。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装修及信息化建设经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543.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994.22万元,增长26.9%。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装修及信息化建设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522.09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办案业务费、退休健康休养、国家赔偿、司法救助等。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559.59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044.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708.06万元,增长102.6%。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了装修及信息化建设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22.46万元,增长45.1%。主要原因是2019年消耗了2018年结余的中央基建专款,另增加了办案业务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59.2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00.37万元,下降98.9%,主要原因是2019年消耗了2018年结余的中央基建专款支出,另结余装备经费。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61万元,占0.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0.61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国家赔偿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7,259.72万元,占93.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891.35万元,增长48.4%,主要原因是消耗了2018年结余的中央基建专款,另增加了办案业务支出。

(3)教育支出19.7万元,占0.1%,与年初预算持平。

(4)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008.5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0.5万元,增长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退休健康休养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352.4万元,占1.2%,与年初预算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353.28万元,占1.2%,与年初预算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16.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551.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40.29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864.8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95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劳务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01.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4万元,下降11.6%,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数有所下降;二是本部门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严格控制单位人员出国出访的批次、人数、规模。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16万元,增长0.4%,主要原因是2019年按需购置车辆,由于品牌不同,导致较上年支出数略微增加;另因审判业务需要,发生实际出国费用。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17.34万元,主要是用于1人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的赴德国司法交流,1人参加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组织的到美国“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研究”培训。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6万元,下降13.3%,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单位人员出国出访的规模。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71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审判业务需要,发生实际出国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93.4万元,主要用于2019年购执法执勤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4万元,增长159.4%;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95万元,增长6.8%。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计划购入2辆车,实际报废了5辆车,因审判工作的需要按需购置了车辆。另由于品牌不同,导致较上年支出数略微增加。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85.77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外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8.23万元,下降20.6%;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0.34万元,下降5.3%。较年初预算数和上年支出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贯彻厉行节约的政策。

公务接待费5.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国内其他省市法院到本部门学习调研审判执行等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5.92万元,下降9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坚持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82万元,增长55.8%,主要原因是上年公务接待费支出基数较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2个团组,2人;公务用车购置4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0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4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27元,车均购置费23.35万元,车均维护费3.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64.8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水电费、物管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6.95万元,下降6.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8.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4万元,下降13.5%,主要原因是2019年会议安排较上年有所减少。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212.1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7万元,增长18.9%,主要原因是2019年高院法官学院增加了各处室、业务庭的培训计划。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执法执勤用车6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4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8.1%。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交通工具、诉讼案卷扫描外包服务、网络维护机房管理服务、系统集成服务等。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4项,涉及资金11,544.1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部门预算指标设置比较合理,项目资金坚持专款专用,整体完成情况较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信息化建设与运维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655.08万元,执行数为4655.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通过智能化系统的建设,为本部门提供了安全、高效、便利的工作环境,同时提供了未来发展所需的智能建筑功能升级与扩展余量;二是为审判工作及日常办公提供了及时的技术保障、服务。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一)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3905319、63760093

cqwzy2008@vip.163.com



 

 

 
来源:重庆五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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