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重庆五中院召开“以案四说”警示教育会
作者:尹伟  发布时间:2020-12-21 09:49:35 打印 字号: | |

    12月11日上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会。市纪委监委驻市高法院纪检监察组副组长邓芝到会指导,重庆五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戴军作总结讲话。重庆五中院全体院领导和全院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文主持。

    会上,柳德新局长、韩最贵二级巡视员、吕容亮专委、田忠曼专委从各自工作实际出发,结合身边案、典型案,分别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进行了警示教育。

    邓芝副组长紧扣市委“以案四改”要求,就进一步切实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强化问题导向、强化贯通融合、强化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戴军院长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德、以案说责”警示教育,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和市高法院加强警示教育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突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以案四改”,深入做好违纪违法查处“后半篇文章”,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是要充分认识“以案四改”的重要意义。开展“以案四改”是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体现,是不断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务实举措,是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现实需要,是切实推动人民法院审判事业发展的迫切需求。

    二是要回头检视“说什么和为什么说”,强化“改”的目标方向。通过“以案说纪”,向广大干警讲清楚党中央猛药去疴、刮骨疗毒的决心,做到警钟长鸣,为即将开展的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作好思想准备。通过“以案说法”,引导干警明辨得失荣辱,春雨润物,潜移默化,模范带头遵守党纪国法。通过“以案说德”,引导干警讲政德、立政德、养政德,不断筑牢理想信念、锤炼坚强党性。通过“以案说责”,引导干警克服“旁观者效应”,切实做到牢记责任、履行责任。

    三是要搞懂弄通“改什么和怎么改”,深化“改”的质量效果。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深层次问题,改进治理方式,明确整治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治理。针对案件暴露出的监管责任缺失、监管力度不够、监管能力不足等问题,改进监管措施,规范权力运行,压缩任性用权空间。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执行不力等问题,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着力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根源上解决问题。针对案件暴露出的不敢抓不敢管、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担当精神。

    四是要通过持续深化“以案四说”来推动“以案四改”扎实开展。全院各部门和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改治理、改监管、改制度、改作风四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整体,强化系统思维、一体推进“四改”,推动“四改”形成长效机制,融入日常经常。要把“四说”与“四改”贯通起来,和本院规范化建设关于2020制度执行年的相关工作安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六难三案”等专项治理及五届市委第七轮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结合起来,同部署同落实。

 


 
来源:重庆五中院
责任编辑:渝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