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员 谭 毅
作为一名长期从事刑事审判工作的法官,我从来都是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办案,组织的都是庭审活动,从来没想到有一天会组织一场“失散母女见面会”。
那是2020年12月8日,我作为审判长开庭审理的一起多名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案件。开了一整天的庭,到18时30分休庭时,一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向我提交了一份恳请书。
申请人是被告人小华的母亲张雁。
恳请书中说:因在小华3岁时不慎将其弄丢,在27年后才有了女儿的下落,不想那时女儿已因涉嫌犯罪被关押在看守所。今天在旁听席上看着女儿被押上被告席参加庭审,然后又被押走的整个过程,心中十分酸楚。
张雁提出请求,想见见女儿、跟女儿说说话,想当面告诉女儿自己没有放弃寻找她。
面对这份出于人之常情的“不情之请”,我们无法生硬地以案件未决前被告人不能和家属见面为由加以拒绝,而是选择了当面了解张雁的诉求。
我们核查了张雁的身份证件,也跟关押小华的看守所负责人通了电话,确认了张雁和小华的DNA比对情况。合议庭商议后,征求了公诉人的意见,并向院领导请示,最终取得了同意的答复。
我们找了个小法庭充当临时会面室,在做好防疫和安保措施的前提下,合议庭成员、公诉人和辩护人一起见证了这次特殊而又短暂的“认亲”。
“妈,妈。”
“女儿,对不起!是我没有照顾好你。”
“从被抱走后,我就再没叫过妈妈了。”
“我一直在找你,加了好几个找娃儿的群。”
张雁一度哽咽,旁边陪同的女士忍不住帮助母女俩化解心结:“小华,我是你姨妈!我们一直没放弃找你,你看,你小时候的照片我们一直保存着。法官,我可以给她看一下吗?”
从法警手里接过3张自己小时候和家人的合影,小华一边看一边泪流不断,护目镜和口罩都被打湿了,呼吸也急促起来。
虽然不忍打断,但我不得不提醒二人把最想对对方说的话说出来。
“你在里面要听话,争取早点出来。”
“妈,我一定好好改造,以后出来照顾你。”
一次短暂却让人印象深刻的会面在张雁的感谢中结束。习惯在法庭上一脸严肃冷静的我,在那一刻也忍不住热泪盈眶。
司法是可以有温度的,相信这份温暖不仅可以促使被告人重新做人,早日回归社会、家庭,而且能够让老百姓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和公平正义!
(本报记者 刘 洋 本报通讯员 钟丽君/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