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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6家中级法院签署环境司法协作框架协议
作者:文:冉崇高 图:尚博  发布时间:2021-04-15 09:18:48 打印 字号: | |

2021年4月14日,由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主办的成渝地区长江干流“4+2”中级法院服务双城经济圈建设环境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顺利举行。

重庆五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姝代表主办单位致辞。她指出,川渝两地六院辖区均位于长江干流,是保障长江上游流域生态安全、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主阵地”。开展此次流域性的环境司法协作,是两地六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决策部署的司法实践,以及认真落实《长江保护法》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更好满足两地群众环境司法需求,必将为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更广维度、更深层次、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市五中法院将坚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发展互助、合作共赢的理念,聚焦重点、深耕细作,不断创新完善合作机制、丰富拓展合作领域,把司法协作各项内容落到实处,共同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水平和服务保障能力。

重庆一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华菊,重庆二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周进,重庆三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罗伟,四川宜宾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肖燕,四川泸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徐斌等领导出席仪式并作交流发言。重庆五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田忠曼主持仪式。

座谈会上,各协作法院一致表示,将严格按照协议商定的协作原则和协作内容开展工作,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发挥中级法院承上启下审判职能作用,共同建立健全各项协作机制,形成生态共建、环境共保的环境司法合力,加快构建成渝地区长江干流中级法院服务保障长江上游绿色发展和双城经济圈建设环境司法协作大格局。

随后,举行了川渝环境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签署仪式。按照协议商定,各协作法院将通过建立跨区域环资司法日常联络、跨区域环资案件诉讼服务、跨区域环资案件调研交流、跨区域环资案件执行合作、跨区域“司法+行政”生态环境资源协同治理、跨区域环资人才共享、跨区域环资信息互通、跨区域环境司法联合宣传等八项工作机制,形成环境资源司法诉讼服务“同城标准”、执法办案“同城效应”,切实为唱好“双城记”,建好“经济圈”以及长江上游绿色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全国人大代表刘钟俊、张杰、张绍勇及市人大代表鲁磊、张涛、林必忠、杨斌、张艳君、袁锐等应邀见证签署仪式。鲁磊在发言中对重庆五中院牵头主办本次活动的创新举措予以充分肯定,希望川渝法院携手合作,共同保护好长江这条中华民族的母亲河。

各协作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负责人参加会议,人民网、新华网、法治日报、重庆日报、重庆卫视等15家中央、市级媒体记者到会关注报道。


 

 
来源:重庆五中院
责任编辑:渝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