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管理处法官朱敏和法官助理栗宏豪相继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收到当事人各种形式的感谢本是寻常事,但让人惊讶的是,锦旗和感谢信居然源自同一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法官办案,胜败皆服;执行兑现,双方满意,实属不易。笔者一番打听,事情原来是这样的。
2020年1月,重庆某建筑公司和重庆某钢结构公司均因工程款纠纷向重庆五中院申请对重庆某建设工程公司进行强制执行,涉案标的合计300余万元。
年关将至,又时逢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得知两申请人急需案涉执行款用于发放工人工资并应对疫情防控,承办该案的朱敏立即和其他合议庭成员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将两案合并统一执行,多措并举、因案施策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
克服疫情防控造成的多种限制和困难,朱敏、栗宏豪连续多天与两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沟通磋商,促使两案三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并于除夕前将第一笔案款80万元执行到位,其中60余万元为被执行人拖欠重庆某建筑公司的全部工程款,其余付款用于缓解重庆某钢结构公司民工工资发放困难。
后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复工复产困难以及承建工程发包人进度款项未及时到位等问题,被执行人支付一部分款项后未能如约完成其余案款的支付,案件恢复执行程序。
对被执行人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后,考虑到被执行人非主观恶意拖欠,实属客观上有困难,朱敏等人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征得申请人同意后,从服务保障疫情后复工复产需要的大局出发,再次力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剩余款项执行金额和进度。
2021年1月,由于前述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被执行人仍然未能按约如期全部支付剩余案款,承办法官立即恢复执行程序并采取了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
正当承办法官考虑是否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之际,收到发包方工程进度款的被执行人将多方筹措凑齐的剩余案款一次性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重庆某钢结构公司。
至此,该两案历经两次和解履行、两次恢复执行,历时一年全案最终执行完毕,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兑现执行案款2895000元。
对于朱敏、栗宏豪等人有始有终的实干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两申请执行人均送来了锦旗表达谢意。
而被执行人重庆某建设工程公司则在随后送来的感谢信中写道:“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将国家赋予的权力落实到为人民办实事上,多次化解我司与申请人之间的矛盾,为企业发展、地方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想来,正是因为承办法官坚持权为民所用,严谨尽责,才用实干和善意,赢得了执行双方的尊敬与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