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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来自执行双方当事人的谢意
作者:钟丽君  发布时间:2021-06-09 17:51:23 打印 字号: | |

    最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管理处法官朱敏和法官助理栗宏豪相继收到两面锦旗和一封感谢信。

    收到当事人各种形式的感谢本是寻常事,但让人惊讶的是,这些锦旗形式的感谢居然源自同一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法官办案,胜败皆服;执行兑现,双方满意。笔者一番打听,得知了事情的缘由。

    迅速执行,保民工工资

    2020年1月,重庆某建筑公司和重庆某钢结构公司均因工程款纠纷向重庆五中院申请执行立案,要求对重庆某建设工程公司进行强制执行,返还其工程款共计300余万元。

    年关将至,又时逢新冠肺炎疫情突发,得知两申请人急需案涉执行款用于发放工人工资及应对疫情防控,朱敏立即和其他合议庭成员研究制定了案件执行方案,将两案合并统一执行,多措并举、因案施策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

    克服疫情防控造成的多种限制和困难,朱敏、栗宏豪连续多天与两申请人和被执行人沟通磋商,促使两案三方当事人达成了分期履行的执行和解协议。

    除夕之前,被执行人将第一笔案款80万元兑付到位,其中60余万元为被执行人拖欠重庆某建筑公司的全部工程款,其余的则用于重庆某钢结构公司的民工工资发放。被申请人表示其余未付款会按照执行和解协议规定的金额和进度逐步执行到位。

    因故失信,两次恢复执行

    然而被执行人失信了。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复工复产困难,以及其承建工程的发包人进度款项未及时到位等问题,被执行人支付一部分款项后,其余案款的支付未能如约完成。

    经申请人申请,承办法官对该案恢复了执行,对被执行人采取了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后经了解被执行人失信的原因,考虑到实属客观上有困难,而非其主观恶意拖欠,朱敏等人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征得申请人同意后,从服务保障疫情后复工复产需要的大局出发,再次与双方磋商,力促双方第二次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了剩余款项的每次执行金额和进度。

    2021年1月,由于前述困难和问题依然存在,被执行人仍然未能按约如期全部支付剩余案款,承办法官立即第二次恢复执行程序,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

    执行到位,双方均致谢

    正当承办法官考虑是否对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之际,承办法官得知消息,被执行人将剩余案款一次性支付给了申请执行人重庆某钢结构公司。

    被执行人也向法官打来电话,称其收到了发包方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又多方筹措凑齐了案款。

    至此,该两案历经两次和解履行、两次恢复执行,历时一年全案最终执行完毕,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兑现了执行案款。

    对于朱敏、栗宏豪等人有始有终的实干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两申请执行人在收到案款后先后送来印有“秉公办案 执法如山”“公正执法 清正廉洁”字样的锦旗表达谢意。

    而被执行人重庆某建设工程公司则在随后送来的感谢信中写道:“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将国家赋予的权力落实到为人民办实事上,多次化解我司与申请人之间的矛盾,为企业发展、地方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渝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