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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中院召开辖区两级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调研会
作者:文:李睿龙 图:尚博  发布时间:2021-11-04 11:31:27 打印 字号: | |

    为切实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与“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相结合,总结辖区两级法院的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和延伸工作的相关经验做法,解决审判实务中的具体疑难问题,研判下一步工作思路,10月27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召开辖区两级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调研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姝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重庆五中院少审庭庭长胡蓉主持,重庆五中院少审庭全体干警,辖区基层法院分管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院领导,民、刑庭相关负责人及少审法官参加会议。

    会前,基层法院与会同志参观了重庆五中院审判大厅、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代表委员联络站等功能区域,详细了解设施配备、效能发挥等情况,亲身感受重庆五中院的新环境、新面貌。

    上午的调研会,辖区九个基层法院的相关负责人就各法院未成年人审判组织队伍建设情况、案件审理工作情况、司法延伸工作开展情况、“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经验做法和经典案事例、目前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工作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完善建议等内容进行了汇报。下午的交流座谈会,重庆五中院少审庭刘健红法官围绕近两年涉少刑事案件审理,尤其是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疑难问题和基层法院的参会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胡军法官通报了重庆五中院少审庭关于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理的情况,并对相关案件中暴露出的程序、实体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与会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胡蓉庭长进行了小结。

    王姝副院长充分肯定辖区两级法院在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延伸工作开展中取得的成绩,并对辖区两级法院推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聚焦“学两法”,强化未成年人案件质量与效率,保障司法公正高效。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辖区两级法院应始终把“高质量、高效率”作为执法办案的第一要义,坚持裁判公正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双管齐下,把牢案件质量关,用司法之手保护好未成年人。要进一步加强对《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研讨学习,不断提升案件审判水平和纠纷协调能力,推动涉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是聚焦“办实事”,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中,用心用情用力为群众解难题。要持续贯彻“司法为民”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细化工作措施,不断总结经验,探索新的裁判方法,打造精品案例,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职能作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持续以“小公民法律课堂”为抓手,以更加有力的举措解决群众身边各类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三是聚焦“开新局”,促进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要坚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引导、司法推动和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构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及司法权益保护的大格局。要进一步加强服刑人员子女、流浪儿童、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留守儿童等特殊未成年群体保护,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矫正、帮扶、教育、感化和未成年受害人的心理援助工作。

 


 

 
来源:重庆五中院
责任编辑:渝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