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为更好地实现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有效衔接,10月2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刘用辉带领法官助理王旺旺、李茜希、张云前往荣昌区观胜镇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及涉农法律知识普法宣传。重庆五中院派驻观胜镇许友村第一书记吴子龙协调推动本次活动顺利展开。
普法宣传第一阶段,民一庭专门选定当地群众较为集中的赶场天,于观胜镇文化广场开展法律宣传、接受法律咨询。宣传过程中,干警积极配合使用市高法院“车载便民法庭”播放法治宣传片、分发精心编印的《涉农普法宣传手册》、耐心细致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普法宣讲第二阶段,民一庭干警联合观胜镇政府在政府大楼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宣讲活动。《乡村振兴促进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直接以“乡村振兴”命名的法律,该法将党中央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三农法律体系的重要成果。宣讲会由民一庭刘用辉副庭长及法官助理王旺旺主讲,观胜镇党政领导、各驻村干部等50余人参加。宣讲主要围绕《乡村振兴促进法》的起草背景、重要意义、基本结构、重点条文及操作实务展开,旨在帮助村镇干部准确理解、深刻把握、认真贯彻落实法律规定,为确保乡村振兴沿着法治轨道行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打下坚实基础。
接下来,重庆五中院民一庭将继续推进《乡村振兴促进法》及各类涉农普法宣传,切实增强干部群众法治理念,解决群众涉农法律知识普及需求,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