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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司法赋能乡村振兴的三个维度
作者:钟丽君  发布时间:2022-11-08 09:40:46 打印 字号: | |

    访谈对象: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卢祖新

    法周刊: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在您看来,人民法院在这方面可以有何作为?

    卢祖新:全面振兴乡村,法治是重要保障。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需要切实肩负起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的职责使命,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从三个维度为乡村振兴增效赋能。

    法周刊:近年来,重庆五中院从三个维度开展司法服务乡村振兴工作,请问,第一个维度是什么?

    卢祖新:第一个维度是立足审判职能,为乡村振兴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平安是百姓安居之本,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则是乡村振兴的“压舱石”。重庆五中院持续保持对农村地区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推进农村地区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弱势群体权益的犯罪行为,依法惩治其他涉农刑事犯罪;充分尊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风俗和习惯,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土地权属纠纷、征地拆迁等案件;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妥善审理种源种业保护等商事纠纷案件、涉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纠纷案件及乡村规划建设等行政案件,优化农村产业发展环境。

    法周刊:乡村振兴,普法同行。请问重庆五中院在加大普法进乡村工作力度,增强村民法治素养、提升村民法律意识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卢祖新:我们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的第二个维度就是致力规则引领,为乡村振兴培育崇法善治的文化氛围。法安天下,德润人心。重庆五中院长期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且老百姓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能力。一是巡回审判以案普法。在涉农案件审理过程中,在涉案地公开开庭,做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二是送法下乡“面对面”普法。依托“小公民法律课堂”等载体,走进乡村学校、农村院坝、乡镇集市开展民法典、打击养老诈骗、扫黑除恶等多种专题宣传活动,播放普法宣传片,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开展法治咨询和专题讲座。三是典型案例广泛普法。结合“三八”“五一”“六一”等节点,精心选取家事审判、劳动争议、未成年人、养老诈骗等类型典型案例或示范判决向社会发布,指导个人或者组织预防和化解纠纷。

    法周刊:都说司法是纠纷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线,但不是唯一渠道。咱们的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是如何服务乡村振兴的?

    卢祖新:这就是我想说的第三个维度,实施强基导向,为乡村振兴打造立体多元的法治阵地。重庆五中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有效落实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推出的“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车载便民法庭”“代表委员联络站”等6套强基导向“组合拳”。另外,许友村的“济安无讼调解工作室”,是有重庆五中院干警直接服务农村诉源治理的阵地;设置在南岸区广阳岛、綦江区黑山谷、江津区石蟆镇的环境资源巡回审判站,是重庆五中院为乡村生态环境发展提供诉讼服务的阵地;在“智慧法院”建设过程不断强化网上诉讼服务平台,是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诉讼服务的“手边法院”等。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渝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