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也离不开司法护航。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构建中国特色专门化环境资源审判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重庆位于长江上游,保护生物多样性、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责任重大。重庆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创新生态修复机制,出台系列政策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建成45个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巡回审判站,探索“以碳代偿”机制,开展增殖放流、异地补植等,全力守护“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希望人民法院继续探索完善“以碳代偿”机制,助力碳达峰碳中和,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