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司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十个涉消费纠纷典型案例,以提醒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从而营造良好的法治化消费环境。
据重庆五中院新闻发言人,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唐文介绍,2021年以来,该院辖区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涉及消费纠纷案件28431件,占所有民事案件的6%,涉及食品安全、商品房买卖、汽车销售、医疗美容、家具定制、网络购物、教育培训、健身娱乐、减肥产品等多个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据分析,这些案件呈现出商品房买卖成为消费者维权热点、预付式消费维权成为消费者维权重点之一、食品消费领域诉讼明显减少、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逐步增多等特点。
当天上午发布的典型案例由重庆五中院民一庭副庭长刘用辉进行介绍,涉及装修欺诈、二手车买卖欺诈、教育培训合同格式条款、健身机构预付式消费退款、医疗美容事故赔偿、二手平台网购七天无理由退货、开发商瑕疵交房违约责任、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用权益、食品生产者违规标注不适宜人群、减肥产品公益诉讼维权等问题。
唐文称,重庆五中院未来将继续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斩断“黑作坊”生产链条,遏制制假售假行为,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加强预付式消费中消费者权益保护,依法整治消费领域“霸王条款”,妥善审理直播电商、平台纠纷案件,加强新业态、快递服务、住房等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妥善处理消费者出行、涉疫情消费购物、医疗健康服务和体育消费等纠纷案件,加强未成年、老年、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保障全面促进消费、加快消费提质升级,助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时,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并通过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巡回审判等方式,营造良好的消费者维权司法环境,更好地服务保障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由重庆五中院办公室副主任徐良主持。市人大代表代豫军、周艺梅、黄文、唐富琴和市政协委员周密受邀参会,并对法院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中新社、国际在线、环球网、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华龙网、上游新闻、重庆法治报、重庆之声、重庆交通广播等媒体参加本次发布会,并就消费公益诉讼、预付款消费特点及对消费者的建议等方面问题采访了相关案件承办人。
代表委员点评
市人大代表、重庆求精中学校政治教研组组长、渝中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 代豫军:
很荣幸受邀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为重庆五中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点赞。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对于帮助消费者提高防护意识、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具有很好的引导作用。同时我也注意到重庆五中院通过统一裁判尺度、强化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减少相关案件数量,为重庆建设消费中心城市提供了司法保障。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也将今天发布的典型案例融入到教学当中,提高孩子们的法律意识。建议:1.创新法治宣传方式,用更接地气、更具老百姓视角的方式方法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2.聚焦生产商、经营者,通过送法进企业等形式提高供给侧法律风险意识,从源头减少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发生。3.加大涉消费者案件执行力度,兑现胜诉权益,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实实在在保障。
市人大代表、中冶赛迪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周艺梅:
非常高兴参加重庆五中院举办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在唐文副院长的致辞中,我们看到了重庆五中院近些年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很多经验成效。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非常贴近生活,如预付式消费和公益诉讼等问题都是我们重点关注的,涉及我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建议:当前,在信息化、数字化、人工智能的背景下,我们更应该重视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问题,比如:在网购过程中产生的个人信息泄露、商品损害金额的确定等问题仍比较严重,希望贵院能够发布一些涉个人信息保护的典型案例。另外,希望贵院能够在法律宣传工作方面加大力度,引导消费者维权,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市人大代表、重庆工商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院长 黄 文:
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系统工程,需要在法律援助、公益诉讼等方面下狠劲,近些年重庆五中院受理的消费者维权案件呈下降趋势,说明消费者保护领域诉源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建议:在以后的工作中可以继续吸收代表委员、人民调解员等调解资源,凝聚各方合力,通过诉前引导、多元解纷及强化消费者公益诉讼等方式,形成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和司法环境。
市人大代表、重庆美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 唐富琴:
此次发布会选取的典型案例非常具有代表性,涵盖了二手车、预付卡、医疗美容等热点消费领域,围绕当前消费者较为关心的问题提供了裁判指引,作为一名消费者感受非常深切,有利于在今后的消费中提升防范意识、维权意识,同时也有利于引导商家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建议:希望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供应端源头的法律宣传,切实减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商品和服务进入市场,提振消费信心和市场活力。
市政协委员、重庆天喜律师事务所主任 周 密: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重庆五中院发布司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典型案例,有利于统一案件裁判尺度,营造良好维权司法环境,对于带动消费、提升消费者权益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值得肯定。建议:注意防范数字经济背景下产生的涉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通过细化司法裁判标准、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等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为互联网消费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