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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名申请加入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测试的公告
作者:重庆五中院  发布时间:2023-05-26 08:20:13 打印 字号: |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报名申请加入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

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测试的公告

 

为促进管理人队伍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功能,根据《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编制企业破产案件社会中介机构管理人名册的公告》规定,现将报名申请加入管理人名册的社会中介机构工作人员专业能力测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参加测试人员

本院从报名机构提交的破产事务团队成员中随机选出参加专业能力测试的人员。具体参加测试人员,以本院通知各报名机构的人员名单为准。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2:00。所有参加测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区县委托、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破产业务专业能力测试”进入报名系统登录页。所有参加测试人员信息已提前在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参加测试人员进入报名系统需先查询报名序号(须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每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均需使用),步骤如下:(1)点击报名系统登录页的“找回报名序号”按钮,弹出“报名序号查询”窗口;(2)输入参加测试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验证码,点击“查询”,将在页面下方显示报名序号;(3)记录报名序号,并关闭报名序号查询窗口,即可通过报名信息登录报名系统。登录报名系统后,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参加测试人员报名与测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测试人员应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的各项内容。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参加测试资格的,后果由参加测试人员及所在机构承担。参加测试人员须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信息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参加测试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组织测试机构将审核参加测试人员的报名信息及上传的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是否符合报考要求,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3年5月29日12:00前进行照片修改,重新等待审核)。

3.网上缴费。参加测试人员须在2023年5月30日12:00前,登录报名系统缴费确认参加测试(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系统提示进行。

4.打印准考证。报名通过并缴费成功的,参加测试人员须在2023年6月1日12:00至6月3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参加测试人员需在测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测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测试的后果由参加测试人员及所在机构承担。

三、 测试时间、地点及范围

1.时间、地点。定于2023年6月3日(星期六)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及测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测试时间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及重庆破产法庭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公告。

2.测试范围。与办理破产、强制清算案件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会议纪要、文书规范、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和本院及破产法庭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等。

四、 测试成绩计算

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税务师事务所参加测试人员的平均分×35%=机构本项得分;其余机构参加测试人员的平均分×20%=本项得分。

经本院通知,应当报名参加测试人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该名人员专业能力测试分数按0分计算:

(一)未报名参加测试;

(二)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

(三)报名后未缴费确认;

(四)报名后未参加测试。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023年5月26日

 


 

来源:重庆五中院
责任编辑:渝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