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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更新司法警察工作理念 助推审执工作现代化
作者:侯凯耀  发布时间:2024-01-17 17:01:51 打印 字号: | |

    司法警察要全面完整准确把握审判理念中的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理念的具体运用,把现代化的审判理念全面系统地贯彻落实到司法警察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执法决定中。


    2023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系列会议,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从审判理念、审判机制、审判体系、审判管理等四个方面部署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张军院长指出,实现审判工作现代化最关键的是做实审判理念现代化,以审判理念现代化统领、引导、促进各项工作现代化。司法警察作为服务审判执行的一支重要队伍,要全面完整准确把握审判理念中的能动司法、“抓前端、治未病”、双赢多赢共赢、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等理念的具体运用,把现代化的审判理念全面系统地贯彻落实到司法警察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执法决定中,切实更新司法警察工作理念,以审判理念现代化统领、引导、促进司法警察工作现代化,从而助推审执工作现代化。

    一是要全面贯彻能动司法理念,提升“双服务”能力水平。笔者作为司法警察队伍中的一员,认为在工作中坚持“主动服务群众、主动服务审执”的“双服务”理念,就是在司法警察工作领域全面贯彻能动司法理念的具体体现。主动服务群众,是指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实司法警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具体举措,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司法警察工作的新期待新需要。例如,近年来,重庆法院法警深入探索“枫桥式”工作法,努力打造“枫桥式警队”,通过在安检大厅和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便民措施、对特殊人群实施特别照顾、热心为来院群众提供引导服务、主动化解群众纠纷,发生在安检大厅、诉服大厅的矛盾纠纷明显减少,得到人民群众的积极好评。主动服务审执,是指要变被动履职为主动服务。司法警察要主动关注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发展,了解掌握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重点方向,积极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大局,有针对性地加强警务保障,从被动受领任务到主动提供服务,提高警务保障的效能,积极参与重大案件庭审方案、执行方案的制定,贡献司法警察的智慧和力量。

    二是要全面贯彻“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提升风险预警防控处置能力。在“双服务”理念推动下,一方面,司法警察要强化在安检工作、值班执勤工作中防范、发现、化解矛盾的工作举措,深入践行“如我在诉”工作要求,不断提升窗口岗位司法警察群众工作能力,狠抓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把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工作评价的重要参考,切实把前端服务做好,把前端矛盾化解好,从而达到治未病的效果;另一方面,司法警察要通过主动服务审执,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审执案件风险隐患排查、提出安全建议、制定安全预防方案、联络公安机关等工作,主动担当作为,对排查出的高风险人物主动贴靠管理,开展思想教育,做好工作防范,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处置各类群访事件,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高风险事件发生。

    三是要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积极做好法院干警人身安全保障等工作。积极探索司法警察参与干警人身安全保障工作机制,努力推进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实质化运行,探索建立相对完善的法官权益受损救济机制,依法行使司法警察强制措施提请权,充分发挥司法警察的威慑性和保障性。此外,有条件的法院还可以积极探索司法警察在专业审判警务保障领域的职能优化作用,例如,重庆破产法庭初步建立司法警察参与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有效助力破产积案化解,提升破产相关法律文书的强制属性,提高破产企业财产接管效率和效果。

    四是要树立“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理念,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办案能力建设。一方面,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坚持招录一定比例的法学专业、警察专业毕业生,不断提高队伍整体法治素养,强化法治型人才储备。同时,通过加强理论研究与实践锻炼,不断增强司法警察执法办案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办案指导,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统一司法警察办理司法制裁案件裁量标准,加强案后宣传工作,向社会公众传递出尊重司法权威人人有责、扰乱诉讼秩序严惩不贷的信号,不断优化法院诉讼秩序。

    理念一新天地宽。人民法院审执工作的现代化,需要一支在工作理念、工作机制、工作体系、工作管理各个方面迭代升级的司法警察队伍保驾护航。全体司法警察当全力以赴,以司法警察工作现代化全面助推审执工作现代化。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渝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