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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执提质|13万元烦“薪”事,节前解决!
作者:李婷 陈治宇  发布时间:2024-02-09 09:12:19 打印 字号: | |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成功调解两起劳动争议纠纷上诉案,由用人单位分别向两案劳动者支付共计13万元赔偿金,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帮助劳动者安心过好年。

其中一起纠纷中,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为其购买社保,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失险待遇损失。审理时法官获悉,本案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还分别就请求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及经济补偿金起诉了两案,且在一审法院判决后,均已向市五中法院提起上诉,只是尚未完成移送工作。

为“一揽子”解决劳动者烦“薪”事,1月31日,法官通过电话劝解劳动者本人来到法院,与用人单位当面进行调解,希望从源头上彻底解决该起矛盾纠纷。经法官释法说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用人单位当庭兑现劳动者三案案款近12万元,劳动者当庭撤回所有上诉。

在另一起纠纷中,案涉劳动者因工伤医疗期工资和解除劳动关系问题与用人单位产生争议,请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医疗期工资差额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劳动者的全部请求,劳动者不服,向市五中法院提起上诉。

面对双方激烈的矛盾争议,承办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通过向当事人开展释法工作,成功促使双方达成调解。现劳动者已收到用人单位的1万元经济补偿。

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五中法院加大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调解力度,竭力保障劳动者在节前收到工资报酬、工伤保险待遇等款项,过上一个安心的节日。承办法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还坚持把相关纠纷一次性解决的原则,努力实现真正的案结事了,不让当事人因同一件纠纷多跑路。


 

来源:重庆五中院
责任编辑:渝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