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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中院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作者:文:朱飞 图:尚博  发布时间:2024-03-18 09:57:06 打印 字号: | |

3月15日,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促进消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激发消费活力,优化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乐享消费高品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与巴南法院共同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干警通过车载便民法庭为群众播放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视频,发放200余份由重庆五中院发布的辖区两级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手册,并耐心解答了现场群众提出的关于消费方面的热点问题,提醒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引导经营者合法、合规经营,营造良好的消费者维权司法环境,服务保障重庆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市人大代表唐富琴,市人大代表宋鹏飞,市人大代表黄春雷,市政协委员、巴南法院副院长刘秀荣,重庆五中院民一庭副庭长刘用辉及相关干警,巴南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谭杨及相关干警参加了本次活动。 


 

来源:重庆五中院
责任编辑:渝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