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重庆金澳电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金澳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销售电力设备。因金澳公司实际控制人突然病故,继任者经营不善,公司陷入债务困境。2023年1月12日,债权人向重庆五中院申请对金澳公司破产清算。
【审理情况】
2023年3月6日,重庆五中院裁定受理金澳公司破产清算一案。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法院指导管理人积极与金澳公司及各债权人沟通协调,促成金澳公司以引进投资人与债权人和解方式脱困。2023年8月8日,法院裁定转入和解程序。2023年8月15日,金澳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和解协议草案。2023年8月17日,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并终止金澳公司和解程序。2023年12月21日,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公司恢复正常经营。
【典型意义】
民营经济是推动中国经济发展及解决就业的生力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离不开法治保障。本案是通过破产清算转和解程序,实现债权人利益保护、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以及拯救小微企业有机统一的典型案例。金澳公司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资质仅在其存续状态下才有价值,法院指导管理人全面披露信息,经充分沟通促成债务人与债权人形成和解意向,在破产清算程序中,拟定公开招募投资人一次性清偿部分债权,出资人权益全部调整给投资人为主要内容的和解协议草案,并召开债权人会议预表决通过和解协议草案。转入和解程序后,法院依法裁定认可和解协议。本案在和解程序中,创新采用招募投资人,调整出资人权益,用投资款偿债而非用企业未来经营所得偿债的方式,无需拟定投资经营方案,快速实现了债权清偿。法院裁定认可和解协议后,投资人及时履行投资义务,同步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本案中,法院贯彻落实破产保护理念,运用破产和解制度,简便快捷清理债权债务,有效实现债权人、债务人、投资人等多方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