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传真
人民法院报:现场调结危险废物污染案
作者:本报记者 刘洋 本报通讯员 朱锐 郝樊君 文图  发布时间:2024-07-03 11:21:49 打印 字号: | |

① 法官现场查看危险废物堆放情况。

② 法检两家及长寿区生态环境局、人民监督员等共同监督企业执行清运工作。

③ 法官、检察官针对园区企业开展以案普法活动。


        近日,重庆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前往位于重庆市长寿区的晏家工业园区,成功调解一起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件。

  2021年,晏家工业园区的某金属制造公司为节约成本,违规将生产中产生的7吨多工业污泥用塑料袋装封,偷偷掩埋至公司地下。经鉴定,上述袋装污泥属于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并造成生态损失2万余元。承办法官发现,金属制造公司虽然存在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但案发后整改态度积极,有调解意愿。最终,双方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在现场制定的调解协议书上签字盖章。金属制造公司不仅同意承担环境修复费并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还将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流程提前。

  调解当天,在法检两家及长寿区生态环境局、人民监督员的共同监督下,案涉企业已按照要求将所有危险废物转运处理。随后,重庆环境资源法庭法官联合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官,共同在晏家工业园区开展以案说法普法宣讲活动,引导企业防范环境风险、合规经营。


 
来源: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渝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