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第二个全国生态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林业局在重庆市武隆区双河镇一棵苍劲繁茂的千年古树下开展“千年古树·司法守护”活动,全市27棵千年古树所在地12位区县法院院长受聘为“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助力新时代古树名木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此举标志着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制度在重庆全面推行,通过由古树所在地法院负责人担任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用法治手段和法治方式助力千年古树保护修复,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据介绍,古树名木作为自然与历史的共同见证者,不仅承载着岁月的沧桑,更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和生态价值,被誉为“绿色的国宝”“有生命的文物”。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生境保护被写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时将古树名木作为专门条款,为人民法院保护古树名木提供了依据和遵循。2023年7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四川省广元市实地考察翠云廊古蜀道时殷切嘱托:“要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重庆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把古树名木保护作为建设美丽重庆的重要工作任务。
当天的活动中,市林业局局长曹春华通报了全市古树名木保护情况。经两次全市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动态掌握全市古树名木数量和生存状况,并持续建立“一树一档”图文信息,实行“一树一牌”挂牌保护。截至目前,除城区和自然保护地外,全市登记在册古树名木25662株,涉及71科157属287种。其中一级古树505株、二级古树2421株、三级古树22727株、名木9株,千年古树共27株。活动现场的这棵千年包果柯树,曾荣获“重庆十大树王”“全国百大古树”称号。
市五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红军发布了《关于加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的意见》。其内容共十条,从强化使命担当、创新制度机制、发挥审判职能、深化协同联动及加强保护宣教等五个维度,构建重庆全域司法协同保护古树名木新格局。其中,明确推行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制度,建立古树名木“属地+属案”协同保护机制,搭建古树名木所在地非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参与古树名木保护平台,强化法院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及古树名木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织牢古树名木司法保护法网。
丰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关倚琴作为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代表,在发言中承诺将主动担当作为,为辖区古树名木穿上司法“铠甲”。始终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推动古树名木保护工作从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转变,加强与林业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共同探索创新古树保护管理机制,协同制定“一树一策”方案,协调解决有关古树保护的重大涉法问题,依托“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及“5G车载便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发送司法建议、播放宣传片等,全面加强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宣传,倡导人民群众守护绿水青山从守护一棵古树名木做起。
重庆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岳新府在讲话中强调: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的具体行动,具有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意义。希望相关法院全面提升古树名木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为古树名木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高水平建设美丽重庆贡献法治力量。要做好四个关系的协调:古树名木保护与乡村振兴的共生共荣、集中管辖与非集中管辖法院的协同联动、古树名木保护与文脉传承的双重目标、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
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统筹适用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依法严惩危害古树名木犯罪,妥善处理古树名木及其自然环境保护纠纷,监督支持行政主管部门履职古树名木保护职责,依法支持古树名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请求,千方百计守护好“绿色”国宝。同时,积极在古树群落等地建立古树名木司法保护修复基地,探索开展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离任交接和古树名木司法认养,设立古树名木案件司法绿色通道,建立古树名木案件判后回访制度,及时联动救治、移植、复壮涉案古树名木,全力筑牢古树名木司法保护屏障。
当天的活动由市五中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重庆环境资源法庭庭长赵翎主持,武隆区委书记何庆出席活动。岳新府、胡红军、曹春华共同为千年古树司法守护人颁发了证书。武隆区政府副区长刘壮出席活动并致辞,全国人大代表王海霞、张尧,市人大代表杨军飞、谢建受邀参加活动。渝北、南岸、江津3家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和涪陵、合川、武隆、南川、丰都、万州、黔江、城口、巫山、巫溪、酉阳、彭水等12个千年古树所在地法院及林业局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那天晚上我在院坝头突然看到‘九耙树’(当地村民对这棵千年包果柯树的俗称)上冒起很大的烟,马上喊我老伴儿去找人救火。这棵树可宝贵了,烧不得!还好没多久就把那些人放在树洞里头的香烛弄出来了,不然怎么得了!”当地不少村民围观了本次活动,家住古树旁的83岁老人张素珍跟大家讲起多年前救护古树的经历,仍然很激动,村民们也纷纷表示守护古树人人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