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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五中院与承德中院签署合作共建协议

作者:文:彭荣国 郝樊君 图:尚博  发布时间:2024-11-01 10:20:07 打印 字号: | |

10月30日,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蔺静一行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就司法警务保障、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重庆五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红军出席座谈会并致辞,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袁胜强主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两地法院交流协作、共同发展,会上,胡红军院长与蔺静院长共同签署《友好法院合作共建协议》。

胡红军院长指出,去年重庆五中院“杨勇劳模创新示范工作室”与承德两级法院司法警察条线围绕“司法制裁”主题进行了深入学习探讨,开启了两地法院互动交流的序篇,本次签订《协议》将两家法院的交流互动提升到了新的高度,必将开启两地法院交流协作、共同发展的新篇。近年来,重庆五中院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谋划制定了锚定“西部前列、全国一流”1个目标,强化“德正法公 民本业精”4点定位,实施铸魂提能、审执提质、政务提效、品牌提色、创新提智等5项固本工程,结合3个抓手分3步走的“14533发展规划”,正朝着更高目标奋勇前行。

胡红军院长表示,承德两级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在积极融入服务“生态强市、魅力承德”现代化建设上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环境司法保护、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法庭建设等方面亮点纷呈、硕果累累,许多经验做法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借鉴。本次签署《协议》,是两地法院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增进友谊的良好机遇,希望两地法院间不断深化沟通交流,在常来常往中增进情谊, 在互学互鉴中共同进步。

蔺静院长在致辞中指出,《协议》明确了两家法院未来将在党建基地共建共享、审判业务对口交流、亮点经验信息交换、学术调研资源共享、人才培养交流互学等五大方面进行深度合作,标志着两家法院将进一步深化司法协作,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资源互享、优势互补、协作互助,有效激活司法协同效能,推动各项工作全面提档升级。

座谈会上,重庆五中院刑一庭副庭长谭鸿科、刑二庭副庭长尹华分别介绍了重庆五中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法警支队副支队长侯凯耀介绍了司法警务保障工作情况。

承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勇,隆化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艳军,兴隆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鲁亚奇,滦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建龙,承德中院刑一庭、刑二庭、司法技术辅助室、法警队负责人及相关干警参加会议。


 

来源:重庆五中院
责任编辑:渝五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