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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渝05民终3479号缴费通知书公告

作者:渝五宣  发布时间:2024-12-09 11:27:31 打印 字号: | |

公  告

吴勇,孟义兴、向国发、韦建强、邱斌、张庆明、易家辉:

本案再审已经生效,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和《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诉讼费用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的规 定,本案再审裁判判定诉讼费用 10900 元由吴勇,孟义兴、向国发、韦建强、邱斌、张庆明、易家辉承担,因你方无法送达,故而向你方公告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书。人民法院将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重庆五中院
责任编辑:重庆五中院